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
发布日期:2012-08-15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564
集团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包河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姚圣河(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广勇(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侯启银(党委委员、常务副总)
方浩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相云(党委委员、副总)
钟星晨(党委委员、副总)
杨 林(财务总监)
成 员: 王 超(包房地产公司支部书记)
陈 权(湖滨物业公司支部书记)
孙德刚(城投公司支部副书记)
李锐锋(集团行政人事部副经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浩生(兼)
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 超(兼)
副组长:孙德刚(兼)
成 员:汪青文(包房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
童 玮(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集团党政办公室
电 话:3457803
指导检查组:
组 长:陈 权(兼)
成 员:付后元(城投公司办公室主任)
李素珍(物业公司办公室人员)
办公地点:物业公司支部办公室
电 话:3439806
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锐锋(兼)
成 员:席春华(集团办公室秘书)
李 琦(城投公司办公室人员)
办公地点:集团党政办公室
电 话:3453181
滨湖集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