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柴东部商业街美陈及亮化之亮化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6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62
一、招标需求
1、项目名称:东部商业街美陈及亮化之亮化
2、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25万。
3、投标总价应包含此项目材料费、拆除费、垃圾清运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接电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依据合同签约日期),作为独立中标人在设计制作安装行业务中完成的合同额不低于60万元的项目案例5个,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经评标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如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另行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商务标审核,经审核后技术标符合招标要求前提下,商务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4、开标:投标截止后立即进行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在开评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过低(低于市场价)评标小组商议后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等内容。
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密封提交技术标、商务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蒋陈瑶 15395028998
开标地址:合肥滨湖集团5楼小会议室(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五、履约保证金
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其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2、中投标人不能按照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一年质量保修期前30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递交书面质量保修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报告后15日内,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共同对承包人完成质量保修情况进行验收,在质量保修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履约保证金。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