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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预售款实施监管的报道

发布日期:2011-08-10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今年上半年合肥市房产局出台并发放了《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本市区(含三县、各区)范围内在2011年4月1日后新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拨付、使用管理,都将被实施监管,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开始,至项目具备竣工交付使用条件后为止。
     商品房预售监管,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全程全额监管,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其中重点监管资金是指监管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所需的工程建设费用。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监管系统,实施预售款网上监管。
     我公司6月下旬开盘的书香门第二期9#楼、和尚未开盘的1#、10#必须纳入市资金监管范围内。从6月份开始,财务中心向资金监管办购买加密狗,开通网上监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开户,签订三方协议,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月度用款计划申请,并通过纸质和网络两种途径同时提交所需相关资料。
     7月份进行了第一笔实质性拨付申请,并接待了市监管办的相关领导到我公司和现场视察。财务中心在包河房地产公司领导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此次接待任务。7月15日,经市监管办审核同意,我公司从监管户拟拨付了第一笔重点监管资金397.4万元,其中有我公司垫付的9#楼工程款是275万元,另122.4万元直接付至施工单位:合肥大圩建安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重点资金的拨付申请工作。
     下半年将要开盘的整个水丽坊项目将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所以这资金监管的工作将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重点工作,因为这项工作的好坏可直接影响到我公司的资金调度是否合理、工程款支付是否及时、工程进度能否保证等一系列问题。鉴于此,我们会尽心尽力,全力以赴将这项工作做好,以便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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